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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现货黄金?

imtoken中国版 2023-07-22 05:15:24

1.个人如何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实物金条,请告知具体机构和方式,谢谢。

现在时间提前,8:00 pm--02:30 am 9:00 am--11:30 pm 13;30--15:30 pm,周五晚上也可以交易

金银T+D:涨跌都可以买,涨跌都能赚钱;可以当天买卖,也可以长期持有;保证金交易,只需11%的保证金即可全部投入,资金利用率高

如果要做金银T+D,最好去建行、邮政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或平安银行办网银。回家登录网银开金银T+D,但是开户时输入我们的机构号,可以减免交易手续费(最低4/10,000,平仓免费),同时提供市场交易指导,想要做好黄金白银T+D:价格走势判断,心态和低手续费最重要!金银价格受欧美经济指标和国际动荡事件(如欧美失业率、利率、通胀率、动乱、战争等)影响最大,所以平时多关注国际新闻和结合技术面分析价格趋势。我从2009年开始做这个,现在我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了!希望采纳

2.上海金T+D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黄金“T+D”交易是一种以保证金形式进行的黄金现货延期交割业务

因为“T+D”可以在晚上交易

多元化交易,有卖空机制,不用担心资金被锁仓

黄金“T+D”业务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非常完善的交易平台,投资只需10%的保证金。这种交易方式减轻了市场参与者的资金压力,是一种真正的黄金投资产品。如果做“T+D”业务,只需要15万中的10%----1.5万可以在家自己交易,既节省了投资者的时间,也做到了不必背负黄金的风险,轻松赚钱。无交货时间限制,大大降低运营成本

黄金“T+D”业务没有交割时间限制,投资者可以持仓多长时间。投资者无需像期货一样在到期后不分价格交割,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运营成本。

在手续费方面,银行点差双边点差为0.8-1元/克;上海黄金交易所采用交易总额的15/10,000(0.48元/克)。银行黄金是实盘交易,资金量大,而上海黄金交易所T+D黄金延期交易采用保证金模式,只有10.5%的资金可以操作,有空头-卖出机制,即你先高价卖出,低价买入,平仓赚取差价。

3.如何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黄金?

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取会员制组织形式,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交易的机构客户和个人必须通过会员和代理人参与交易。与个人参与股票交易类似,必须先到证券公司开户,通过代理人进入证券交易所。

例如,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立个人账户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你需要在某家银行开一张银行卡(不是信用卡),去银行分行,分行会为你提供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您开通了某家银行的网上银行,您可以直接登录网上银行(证书版或动态密码版)自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开户。或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或者银行代理,如果有人才金银开户交易服务,不用去分行,出门在外,开户很方便。

第二步:如果您只开设现货实物黄金业务,请签署《代理个人黄金交易业务协议》;如需开通延伸业务,请阅读并签署《代理个人贵金属延伸业务风险披露及产品适用性评估函》和《代理个人贵金属业务协议书》。

第 3 步:获取交易代码。

客户交易码申请成功后,客户可通过代理机构提供的客户端交易软件或网上银行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

开户现已完成。

4.个人可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直接购买实物金条

个人可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您必须先开立上海黄金交易账户,然后在银行网上银行申请提取实物交割。

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维护和保障会员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并以会员为本,为会员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扩展数据

上海黄金交易所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并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它是中国唯一合法从事黄金交易的全国性市场。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管理的企业法人。

交易所采用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和他们的产品。是贸易企业法人,资信良好的单位。现有会员162人,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现货黄金交易所。截至2011年底,交易所总交易量4.44万亿元。

标准黄金和铂金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匹配。非标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交易。会员可以选择现场交易或远程交易。

交易所主要执行标准化的撮合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下午 15:30 和下午 19:50 至下午 2:30。交易所的商品有黄金、白银和铂金。黄金有Au99.95、Au99.99、Au50g、Au100g、Au(T+5)和Au(T+D)两个延期交易品种和Au(T+N1)、Au(T+N2)两个中长期交易品种;白银有Ag99.9、Ag99.现货实盘99个品种和Ag(T+D)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有Pt99.95个现货实盘品种;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作为交易所指定清算行,实行资金集中、直接、净额结算的原则,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账一码制”交割原则。在全国37个城市设立55个指定仓库,金锭、金条由交易所统一发运。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成了我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未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带领下,交易所将一如既往地与时俱进,为繁荣我国黄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5.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 1 条

为维护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正常的交易程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黄金交易所章程》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第二条

交易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交易撮合、集中清算、统一分发的方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二章交易地点及交易时间

第 3 条

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路15号。

第四条

每周一至周五营业(节假日除外)

开放时间为上午10:00--11:30;

13:30 pm--15:00 pm; 21:00 pm--02:3 pm0.(周五无晚会)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三章交易品种、质量及报价方式

第五条

交易品种为黄金、白银和铂金。

第六条

黄金交易品种为标准等级Au99.99、Au99.95、Au99.9、Au99. 5 四种金币。

白银交易品种为标准等级Ag99.99、Ag99.95。

白金交易品种将另行确定。

第 7 条

黄金交易工具的标准重量为 50g、100g、1kg、3kg 和 12.5kg 金条、金条和法币。

白银交易符号的标准重量为15公斤银锭。

第 8 条

交易所交易的黄金是交易所认证企业生产的能够提供标准金锭且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

第九条

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克,人民币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条

交易最小单位为公斤,最小提货数量为6公斤。

第 11 条

成交价为上海交割地基准价。

第 12 条

交易所根据交易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暂定为6/10,000。

仓储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交易所代收代缴。

交易所保留根据实际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汇率的权利。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交易方法

第 13 条

会员可以选择在现场或远程进行交易。

现场交易是指会员在交易所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通过通讯网络在自己选择的地点进行的交易。

第 14 条

使用远程交易的会员可以选择通过专线或拨号访问等通讯方式访问交易系统。

第 15 条

黄金市场的交易工具包括现货黄金交易和远期黄金交易。

交易所对现金交易实行T+0结算速度进行现金结算。会员从指定仓库提取黄金的时间为填写黄金交割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远期黄金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完成后的T+X日进行清算交割的交易(X为远期黄金交易的合约期限价值)。

交易所保留根据实际市场情况调整交易品种和交易品种的权利。

第 16 条

在进行现货黄金交易前,买入会员必须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中存入相应数额的人民币资金;卖出会员必须将待售黄金全部存入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

远期黄金交易前,买入会员必须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中存入一定比例的人民币资金;卖出会员必须将待售黄金按一定比例存入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或按一定比例将相应数量的人民币资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上述资金与黄金的比例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远期交易管理办法》制定。

第 17 条

对于未上市交易的非标黄金,会员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询价交易。

第十八条

为防止异常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干扰,交易主体应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上市品种的最大价格波动(涨跌停板)及实施措施。如有必要,将根据理事会的决定暂停交易。各种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五章行情与交易

第十九条

会员通过黄金交易系统的报价窗口进行报价。

第 20 条

会员报价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入报价、卖出报价和双向报价。

买入价指会员购买黄金的报价。

报价是指会员卖出黄金的报价。

双向报价是指会员同时报买入价和卖出价,买入价不得高于卖出价。

会员报价在市场交易时间内有效,直至报价被会员全部执行或取消。

第 21 条

交易所的电脑自动撮合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订单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时,交易会自动匹配。匹配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的中间一个。那就是: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最新成交价=cp

cp≥bp≥sp,最新成交价=bp

当日第一笔交易的前一交易价(cp)为昨日最后收盘价。

当一个报价被部分成交后,剩余部分将继续参与当天交易的撮合订单。

第 22 条

每笔交易的开盘价为开盘后的首笔成交价,收盘价为最近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价格波动幅度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准。

当日加权平均价是指交易品种总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除以当日总成交量。

第 23 条

会员出价后,出价对应的资金账户或黄金库存账户中对应的黄金将被冻结。

第 24 条

报价未成交前,会员可取消原报价。

会员的取消订单只对原报价中未成交的部分有效。如果报价已满,则订单无效。

会员取消订单后,取消订单对应的冻结资金或黄金库存将被解冻。

第 25 条

会员报价完成后,即可打印交易单。

第 26 条

现货黄金交易中,会员(自营或代理)卖出黄金,交易日内90%的收益可用于交易;如果会员买入黄金,获得的黄金只有在当天平仓完成后才能获得,即第一个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用于交易,不能在该交易日用于交易.

第 27 条

如果会员黄金库存账户的可用库存余额为正,则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打印黄金提单。

会员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货。第六章清算交割

第 28 条

交易所实行资金集中、直接、净额结算的原则。

第 29 条

在进行现货黄金交易前,买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必须将相应数量的人民币资金足额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必须将待售黄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中。

第 30 条

交易所对资金结算的现货交易实行T+0清算速度,即在交易日从买入会员(自营或代理)的保证金账户中扣款,资金划转转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划入卖方会员在清算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自营或代理)。

第 31 条

交易所实行“选股入金”和“选股提货”的交割原则,会员可自由选择交割仓库进行黄金的入金或出金。

第 32 条

在买卖双方交易当日收市后,交易所为买卖双方转让货权。

第 33 条

交易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盘时间,买家会员(自营或代理)可在交易所交易结束30分钟后在交易方填写黄金交割申请表,也可填写黄金交割可选时间表上的申请表或根据需要在第二天之后出售交易。可选日期填写取金申请表的时间为交易所工作时间内的任意时间段(交易所将在交易所结束后30分钟内暂停)。

第 34 条

会员到指定仓库提取黄金货物的时间为填写黄金交割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偏远地区为填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黄金交割申请表),撤回的有效期为黄金交割申请表填写之日后的第一天。五个工作日。

第 35 条

会员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管理办法》缴纳黄金储运、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七章统计

第 36 条

交易所将及时、准确地发布当日市场行情和市场相关信息。

第 37 条

交易所发布的信息包括:

1、公开市场实时行情:包括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最新价、收盘价、当日加权平均价、价格变动、价格变动、成交量、交易指定交易产品金额等

2、最佳报价分布图:显示每种交易类型的 3 个最佳价格水平。

3、实时行情走势图:显示最新行情走势。

4、国际黄金市场行情:显示国际黄金市场的相关行情。

5、黄金市场历史:显示黄金市场的历史统计数据

6、会员基本信息查询:显示交易所所有会员基本信息。

7、市场公告和其他信息。

第 38 条

会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对自己的交易信息进行统计,包括:

1、历史行情统计:统计该会员的历史交易价格。

2、历史交易量统计:按交易工具、品种、买卖方向等统计该会员的历史交易量。

3、每日报价统计:统计该会员的所有盘中报价。

4、会员交易统计,包括:

(1)实时交易:统计该会员的实时交易记录

(2)History Transactions:统计该会员的历史交易记录

5、会员资金查询:查询会员在交易所指定账户的资金余额及应计利息。

6、会员黄金库存查询:查询会员在交易所指定仓库的黄金库存等相关信息。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八章代理业务

第 39 条

代理业务是金融综合会员接受客户委托,代表客户进行交易的活动。程序是:

(1)客户委托会员单位办理开户手续,双方根据代理章程签订代理交易协议。

(2)交易所实行客户代码登记备案制度,会员单位开户时,按照交易所统一编码规则进行编号,一户一码,专户一码码,不允许混码交易。

(3)每一笔交易都是客户端通过委托成员发出的。

(4)每笔交易完成后,会员单位会及时通知客户端执行结果。

(5)处理财务和交付事宜。

第 40 条

会员受托代理,可参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比例收取代理客户保证金和代理费。

第 41 条

个人黄金交易业务通过金融会员进行,相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理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账户必须严格分开。交易中同时发生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时,必须优先考虑代理业务。

第 43 条

受托代理会员不得将收取的客户保证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抵销自身债务;不得让他人擅自使用客户存款或者擅自使用客户存款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第四十四条

会员的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必须通过交易所的公开招标交易完成,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之间、代理业务之间、会员之间的业务不能私下对冲。

第 45 条

会员有责任如实向委托方提供会员的信用和业务信息,必须向客户充分披露交易风险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盘时间,介绍交易市场等信息,并为客户提供业务培训。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利润。

第四十六条

会员和市场代表应根据客户要求在授权范围内代为交易,不得擅自更改订单,为客户保守秘密。

第 47 条

会员对客户的代理交易负全部责任。代理客户与交易所没有直接关系,但有权向交易所反映代理业务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 48 条

交易所有权对会员开展的各项代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九章异常情况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操纵市场、严重扭曲价格或发生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情形。

第 50 条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交易所可宣布异常情况并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1)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电脑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2)会员有清算交割危机;

(3)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前款(1)所述的异常情况,交易所总经理可采取紧急措施调整开市、收市时间并暂停交易;如前款(2),(3)如出现异常情况,理事会可决定采取调整开平仓时间、暂停交易、调整涨停板、限期平仓等应急措施,强行平仓,限制提现。

第 51 条

交易所宣布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前,必须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第 52 条

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停牌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延期的除外。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十章处罚

第 53 条

对违反规则和违规行为的会员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交易主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场交易规则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 54 条

此规则确定的成员违规包括:

1、违反黄金市场管理相关规定;

2、故意扰乱交易秩序,操纵市场行情;

3、指派未取得交易员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黄金交易;

4、违反资金结算、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导致资金交割逾期、黄金交割逾期;

5、未按照交易所规定缴纳会员费或交易费;

6、恶意破坏交易系统;

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 55 条

会员有第五十四条规定行为的,交易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知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罚。

交易所除警告、通知外,还将对会员的处罚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 56 条

对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会员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交易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的处分。

被暂停交易员资格的交易员必须经过交易所重新培训后才能工作。

被取消交易者资格的交易者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交易者资格。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十一章附则

第 57 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交易所。

第 58 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 59 条

投资需谨慎,入市有风险。

6.如何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现货黄金?

黄金市场交易规则:

1、T+0,当天买入,当天卖出,交易次数不限。

2、双向交易,可涨可跌。 (上去能赚钱,下去也能赚钱)

3、没有价格限制,(所以没有设置止损的投资者将被强平)。

4、不要像股票一样选股,只专注于学习如何买卖。

交易活跃时间周期:由于黄金交易是24小时制,分为亚洲、欧洲和美洲的交易周期。

1、,黄金市场在欧美市场时段较为活跃。

2、市场在非农数据前后容易出现周期性高低拐点。

扩展数据:

现货黄金操作注意事项:

1、交易者必须冷静下来并控制自己的情绪。对于市场的突然变化,必须从容应对,否则会因优柔寡断而错失良机或蒙受损失。

2、在决定操作策略时,交易者不得因金价剧烈波动而随意改变操作策略,否则可能判断正确,获得更大利润的机会错过了。

3、同时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只获得微薄的利润,还要承担频繁兑换带来的交易费用。

4、当交易者持仓在较短时间内赚取巨额利润时,首先要做好平仓的心理准备,然后研究市场剧烈波动的原因,否则会错过了赚钱的机会。